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凡是处以刑罚的,都必须开除。这里的***以上刑罚以上包括,被依法判处***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而拘役还未达到***以上刑罚,所以不会被开除的根据规定。
有效,具体如下
发文机关: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
发布日期: 2012.08.22
生效日期: 2012.09.01
2012年8月22日,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共同起草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重要规章。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就是说不在前8款之列的行为,还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 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分。现在全国廉政建设抓得比较扎实,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这项政策深得民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适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8月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
2、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