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是跨省登记需要经过***院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批准。
具体来说,跨省登记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审核。因此,虽然法律上规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可以跨省登记,但是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
《民法通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